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32.在此,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,该奥秘虽在《天堂与地狱》一书中有所提及,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。死后,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,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(参看HH427-497节)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,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,因为这时,他还处于外在,尚未处于内在。只要处于这种状态,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。而实际上,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,也就是说,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。
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,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,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;但这只是一种表象。因此,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,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,来到他所属的社群。这是灵界的特征,不知其中缘由的人,未免感到诧异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,并与其他人分开,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,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:善人在天堂,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;恶人在地狱,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。
从这些事也可推知,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,既因为在灵界,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,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,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。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;在这里,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,彼此并不了解;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。事实上,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,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,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,以属灵身体受审判。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(30节),受到审判的,是属灵人,而不是属世人。
五、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,所以必发生在灵界,而非世界
28.论到最后的审判,人们普遍认为到那时,主会驾着天上的云,在荣耀中同众天使降临,并且那时祂会将所有自创世之初以来曾活过的人都从坟墓里复活,使他们的灵魂披上肉体,从而把他们召唤在一起进行审判:行善的得永生或天堂,作恶的得永死或地狱。
教会从圣言的字义获得这种信仰,并且只要人们不知道圣言中所提到的每个事物都有一个灵义,该信仰就无法被除去;这灵义才是真正的圣言本身,字义则充当它的基础或根基。没有这种字义,圣言不可能是神性,也不可能在天堂和世界为生活和信仰上的教义,以及结合而服务。因此,人若知道对应于圣言中的属世事物的属灵事物,就能知道“主驾着天上的云降临”不是指祂在云中出现,而是指祂在圣言中出现。主就是圣言,因为祂是神性真理;祂在其中要降临的“天上的云”是指圣言的字义,“荣耀”是指它的灵义;“天使”是指天堂,祂要从天堂显现,他们也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。因此,现在这些话的含义就显而易见了,即:当教会走到尽头时,主将打开圣言的灵义,由此揭示神性真理的本质;这是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的一个预兆。
至于圣言中所说的每个事物,甚至每个词都包含一个灵义,以及这灵义是什么样,可参看《属天的奥秘》一书,该书照灵义详细解释了创世记和出埃及记中的一切事物。从中提取的关于圣言及其灵义的段落集合可参看《白马》这本小册子,其中论述了启示录中所提到的白马。
598.人若没有自由,就无法被改造,因为他生在各种邪恶中;这些邪恶必须被移除,好叫他可以得救;而它们无法被移除,除非他在自己里面看见并承认它们,然后不再意愿它们,最终憎恶它们。直到那时它们才被移除。这一切不可能成就,除非人同时面对良善与邪恶,因为他能凭良善看见邪恶,却无法凭邪恶看见良善。人自童年时就通过阅读圣言、聆听讲道学习人所能思想的属灵良善;从他在世上的生活学习道德、文明的良善。这就是人当处于自由的首要原因。
另一个原因是,除了出于其爱之情感所行的外,没有任何事物会成为人的一部分。诚然,其它事物也能进入人,但仅深入思维,不会抵达意愿;凡不进入人之意愿的,都不会变成他的,因为思维来源于记忆,而意愿来源于生命本身。只有出于意愿,或也可说,出于爱的情感之物才能被称为自由,因为凡人所意愿或所爱的,他都会自由行出来;所以,人的自由和爱之情感,或意愿的情感是一体的。正因如此,人拥有自由,以便他能被真理与良善感动,或能爱上它们,它们因此可以说成为他的一部分。
一言以蔽之,任何事物若不在自由中进入人,都不持久,因为它不属于他的爱或意愿;凡不属于人的爱或意愿的,都不属于他的灵。事实上,人之灵的本质存在就是爱或意愿。之所以说它是爱或意愿,是因为凡人所爱的,他都意愿。这就是为何人只能在自由中被改造。关于人的自由这一主题,详情可参看下面《属天的奥秘》一书的相关摘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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